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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《二年律令。具律》中貴冑及有爵者的減刑
作者:
周美華
作者說明:
內文:
《具律》簡八二至八五,談的是貴冑和有爵者的減刑律文。其中除了皇親貴 
冑,具有上造以上爵位者,也同樣享有刑為城旦,而減為耐為鬼薪白粲的減刑優 
惠。本文即將探討幾個問題:首先「上造」在爵位中究竟歸第幾等?是否可依據 
舊有文獻及出土文物而證實。第二,簡八五載呂宣王享有等同於帝王的待遇,這 
樣越格的律文,呈現了什麼樣的歷史背景。第三,賜爵制度在當代具有何歷史意 
義,其與減刑優惠搭配,是否能呈現皇恩浩大的果效。第四,減刑內容的選定, 
是否能使減刑的恩惠達到最高。第五,有爵位之妻,也能享有等同優惠,這是漢 
律有別於秦律的特色。然什麼樣的情況,妻子不得享有夫爵。第六,漢律調秦律, 
一律依法定年齡而施以刑罰。使律法精神更得彰顯,律法的判處也較趨合理性。 
 
關鍵詞:具律、《二年律令》、上造、呂宣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