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貶謫與流放,在中國歷史上具有悠久的傳統,早在堯舜時代,已有記載,《尚
書.舜典》云:「流共工於幽州,放驩兜於崇山,竄三苗於三危,殛鯀於羽山,四
罪而天下服。」又《左傳》文公十八年:「流四凶族,渾敦、窮奇、檮杌、饕餮,
投諸四裔。」此後被流貶者無代不有。
本文首先論述了唐代仕宦文人被貶的一般情況,說明貶謫在唐朝是很多詩人
的普遍經驗,也往往影響了詩人作品的風格,被貶詩人,大都以詩傳達貶途的苦
辛和對家園親友的思念。在這一方面,沈、宋和其他詩人並無不同,但沈、宋的
貶謫詩卻至少在三個面向突出了他們與眾不同的創新,並成為後來貶謫詩的典
範,一是在詩中積極抒發被貶的冤屈不平和憤悶,二是在詩中寄託戀君思闕之情
及蒙恩赦還之願,三是藉佛道山水排遣被貶之愁苦。
關鍵詞:貶謫、流放、宋之問、沈佺期、創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