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110學年度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甄試項目之評核項目與評定標準
110學年度中山大學中文系書審評量—指定甄試項目:審查資料30%
審查項目:修課紀錄(B)、多元表現(E)、學習歷程自述(N、O)、其他(Q.有利審查資料)
評核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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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重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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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指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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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成績學習表現 | 1.綜合考量高中(職)全校總成績表現優異程度。 2.綜合考量在校國文成績各學期平均成績表現優異程度。 3.綜合考量曾經修習文學、語言或歷史相關課程,且學習表現優異程度。 |
請提供在校成績單,以及相關課程書面報告、實作作品或其他學習成果或學習反思。 |
閱讀分析與寫作能力 | 自傳中能舉證呈現自己何以適合就讀中文系的強項知能,並能具體說明該項知如何持續精進。 | 1.簡述求學經歷(包含曾經修習文學、語言或歷史相關課程) 2.說明自己為何適合就讀中文系,並說明在你心目中的中文系、何以選擇中山大學中文系 3.簡述印象最深刻的「競賽成果/特殊表現」之心得感想(若無提供,則免說明) |
問題思辨與探究能力 | 讀書學習計畫中能舉證說明自己具備何種自我學習能力,訂定學習目標及如何達成目標,並如何妥善規劃個人職涯發展,以及實際列舉規劃學習的方向。 | 1.就讀中文系的準備。 2.透過自我反思具體提出未來的學習計畫。 3.簡述為了將來你的畢業出路要做何準備 4.是否擬修習雙主修、輔系或出國交換學習(若無,則免說明) |
其他多元表現 | 1.參與各類語文創作和藝文競賽活動,表現優異程度。 2.積極參與各類刊物編輯或規劃辦理藝文類社團活動,表現優異程度。 3.參加國內外各機關舉辦之藝文相關營隊或學習活動,表現優異程度。 4.語言能力檢定證書。 |
請提供高中學習期間曾參與各類語文創作和藝文競賽活動、參與各類刊物編輯或規劃辦理藝文類社團活動、參加國內外各機關舉辦之藝文相關營隊或學習活動、語言能力檢定等獲奬證書或相關佐證資料。 |